2023-12-13    578
宁波鼎晟纸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文件下载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8日作出(2023)浙0206破申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鼎晟纸制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对宁波鼎晟纸制品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应当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2024年1月1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具体工作时间、申报地点等如下: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江安路407号钻石广场办公楼1207室;

3)联系人:曹卓颖;

4)联系电话:0574-87520647,13396690268。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可能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和律师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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