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天溢印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2年12月21日起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债权人会议邮寄和书面表决方案》,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全体债权人进行审议、表决。
截至2022年12月25日,债权人对该方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债权人数为10人,占全部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100%;
同意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41,177,017.88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1,177,017.88元的100%。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通过,特此告知。
宁海县天溢印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