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1日裁定受理宁波盛绵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宁波盛绵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宁波盛绵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当在2023年9月20日前向宁波盛绵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本页下载债权申报文件并按要求完成债权申报资料的填写、准备工作后,进行债权申报。具体工作时间、申报地点等如下: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申报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大闸南路500号来福士办公楼18楼;
(3)邮政编码:315020;
(4)联系人:韩律师、石律师;
(5)联系电话:19906746480、0574-83007072。
通过书面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可将准备完毕的债权申报资料邮寄至宁波市江北区大闸南路500号来福士办公楼18楼,邮政编码:315020,联系人:韩律师,联系电话:0574-83007072、19906746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