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    2423
《东南商报》专版报道 我所执委会副主任陈勇等获“宁波市十佳律师”的事迹

3月30日,《东南商报》第A14版以《2015年度十佳律师揭晓》为题,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做了专题报道。现将原文刊载如下:

2015年度十佳律师揭晓

2015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决定,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为我市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在此基础上,我市评选出了2015年度的十佳律师。

十佳律师

徐 伟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陈 勇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胡力明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吕甲木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张爱军 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

陶旭峰 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郑 勇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张帅军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郑百军 浙江姚城律师事务所

竺飞雄 浙江金穗(杭州湾新区)律师事务所

徐伟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成员、副主任。执业后,着重研究国际融资贷款、国际贸易及其争端解决等领域。代表某银行新加坡分行等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宁波某公司银团贷款项目融资并提供法律意见,代表宁波某企业参与美国某公司的外资并购项目,担任某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从事大宗商品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法律顾问,2015年,受邀参加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涉外审判座谈会,就国际贸易中的最新前沿法律问题发表意见。2002年获得“宁波市优秀律师”荣誉。

陈勇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主党派民盟成员,市民盟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市民盟社情民意信息专家组成员,省民盟社会与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多次主持调研和发表社情民意信息,多篇信息被民盟中央、省委、市委及省市统战部门录用,历年调研报告均获得优秀调研成果表彰,2009年至2014年连续三届获评省级先进盟员。被聘为宁波市人大法工委立法咨询员,参加多项地方立法的研讨、调研和座谈,并受托担任市人大法工委首个委托第三方评估项目项目组组长。先后担任20多家大中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公司、证券法律服务领域具有特长和专业优势,先后经办多家单位公开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债券发行、转制、收购、股东大会见证等专项法律业务;包括作为主办律师参与某地产收购暨上市项目,带领团队参与近十家企业新三板挂牌业务。撰写的《“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引入司法实践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曾获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多篇文章在《法制与社会》《时代金融》等期刊公开发表。

胡力明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合伙人,曾获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省、市“优秀青年律师”,2015年获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优秀咨询员”,撰写的论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疑难问题之我见》获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承办了一批较有影响力的案件,依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投诉某本土电视剧剽窃侵权的主张依法不能成立的律师结论,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得到了市委宣传部的高度评价。积极为本市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提出在公司章程中创设包括表决机制、股权转让等限定性条款合法有效的观点并付诸于实务操作。承办的宁波某投资集团投资2亿多元开发的项目大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其代理观点得到二审法院支持,该判例在建筑领域内颇具指导意义。成功承办根据《民诉法》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处理的破产清算案等疑难案件。负责起草了《关于规范律师流动管理的指导意见》、《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范》等。作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咨询员,为《宁波市历史文化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等10多部地方立法出具专项书面建议和意见。作为市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员,积极做好为侨法律服务工作。

吕甲木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市律师协会理事,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宁波市优秀青年律师,获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先进个人。该律师从业以来几乎每年都撰写论文,很多论文公开发表或在专业的研讨会上得奖。论文《论先用权的必要准备》获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施论坛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全国十佳论文奖。承办浙江省首例非法经营“原始股买卖”案,作为典型指导案例入编浙江省高级法院主办的《案例指导》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代理的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案,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了报道。

张爱军 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江东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江东区政协委员,曾获评市首届“十佳女律师”、首届“浙江省优秀女律师”、市优秀律师、市“五一巾帼标兵”。撰写的《定金与其他违约责任并存问题研究》论文,获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崇尚敬业、勤业、精业的执业理念,专注于研究及处理金融及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的法律事务。多家银行机构的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帮助多家银行处理了大量的不良贷款案件。还处理了大量或疑难或复杂的建设工程房地产类案件,担任某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期间,为其提供了房地产开发的全程法律服务。定时前往区信访局值班,平时也接受信访群众的访后答疑解惑,进行法治宣传,化解信访矛盾,成为区信访局“信访监督员”。作为宁波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专家组成员,受邀参加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联席会议。从事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工作,为培养和发展年轻律师和女律师的事业积极建言。

陶旭峰 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律师协会行业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江东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专家小组成员。曾获“浙江省服务优秀企业律师”称号,2014年被聘为江东区政风行风监督员。他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根本动力和第一任务,同时,重视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了《事务所管理制度汇编》等各项规章制度,带领事务所实行了“统一规范着装、统一规范接待行为和服务用语、统一规范办案服务流程、统一规范法律文书格式”的“四统一”规范服务模式,使事务所树立了良好的规范服务形象。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勤勉尽责为委托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了事务所“零投诉”的优良服务记录。担任区内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数十家,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包括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内的重大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或维护经济利益数千万元。2014年在区“服务小微企业”活动中,带领事务所获得“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郑勇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主任,曾获评市优秀青年律师,2012年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家库专家,2015年被江北区人民政府聘为法律顾问团成员。担任宁波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在金额方面具有专业的知识及处理方式,在社会各界及同行中享有良好的声誉,部分案件受《东南商报》《宁波晚报》等宁波市主流媒体关注。近几年来主办处理了大量金融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量损失。在事务所方面注重与其他事务所的交流学习。先后带队走访了杭州、宁波的数家律师事务所。在培养事务所青年律师方面,积极营造乐于学习,积极讨论的工作氛围,鼓励引导青年律师发展。曾承办某银行宁波分行及各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等。

张帅军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律协鄞州分会副会长,市、区“优秀青年律师”,首届宁波市检察官律师控辩大赛“十佳辩手”,武汉大学法律实务校外客座教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法律系实务讲师、省人民监督员,宁波市政府立法志愿者。撰写论文多次获奖,如首届浙东刑辩论坛“以审判为中心”学术征文活动三等奖。执业过程中,通过不断总结,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专注于刑事、行政诉讼、民商事、经济法、建筑房地产法及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的研究和相关实务案件办理,以及公司法律实务及法律顾问、重大项目法律论证。担任近30家银行、公司的法律顾问。专注研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变更等法律服务项目。承办了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受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邀请,开展一系列的普法讲座,取得较好效果。

郑百军 浙江姚城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姚市政协常委,曾获评宁波市优秀律师、优秀指导老师、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做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镇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高速公路两边环境惩治等工作中,就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法律意见,参与乡村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开展合法性审查。积极将法律服务的重心放在中小微企业的维权和劳动者的维权上,通过知联会法律组和总工会的协调,组织法律专业人才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重视青年律师办理援助案件的质量,做好参政议政工作,构建法治余姚。提案《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刑法追究的建议》作为重点提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日的接待工作。全程参与了余姚市公共自行车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方案的草拟、公开招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法律参谋和监督工作。

竺飞雄 现为浙江金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金穗(杭州湾新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金融法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担任十余家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过多起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如某银行慈溪支行票据权利侵害的申报、某集团商标(知识产权)案件的维权、股权投资及企业收购重组实务等,针对办理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专门的法律意见。其所在单位多次被评为“慈溪市先进集体”称号。他获评2011年慈溪市十佳党员律师、2012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获得慈溪市律师协会优秀案例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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