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7日裁定受理周霞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并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周霞债权人应当在2023年12月24日前向周霞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本页下载债权申报文件并按要求完成债权申报资料的填写、准备工作后,进行债权申报。具体工作时间、申报地点等如下: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申报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大闸南路500号来福士办公楼18楼;
(3)邮政编码:315020;
(4)联系人:韩律师、石律师;
(5)联系电话:19906746480、0574-83007072。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2月28日14时30分在在象山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以视频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