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下午2点,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第十六期法律论坛“开讲”在本所大会议室按时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是“PPP分享”,由本所高级合伙人王剑纳律师进行主讲,陈勇律师主持。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简称。国际上,PPP一般被理解为政府与私营企业长期合作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各种形式(包括BOT、BT以及相应的各种演变形式)的统称。国内指政府授权社会资本独自或者与政府共同成立(部分省市的地方规定中要求必须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以特许经营模式来投资、运营项目,政府承担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政府不承担项目的偿债责任。
现行国家鼓励、刺激采用PPP模式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领域。2014、2015年PPP政策密集颁布、各地PPP项目不断推出,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2016年将是PPP业务落地涌喷的一年。
因PPP项目的实施涉及到项目识别及准备、项目采购、合同签署、项目公司设立、项目融资、项目前期及建设、项目运营和移交等多个环节,同时,参与的主体也是多方面的,包括政府、社会投资人、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如律师、会计师、咨询机构和评估机构。故王律师从PPP的概念、国家政策、PPP模式、各实施环节等角度作为本次开讲的内容,进行PPP知识的推广,了解国家PPP政策,开拓律师的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