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文明委对原有的宁波市文明单位进行了复评,共有430家单位继续保留宁波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我所作为市直单位顺利通过复评。
我所必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建设全域化高水平文明之城,推动宁波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