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债权人:
宁波久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金源复合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可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权人会议邮寄与书面表决方案》,于2024年9月13日向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邮寄送达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提请债权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该议案的表决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如债权人逾期未寄回或面交表决票的,视为未参与对本表决事项的表决。
现表决结果已经产生,管理人就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表决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人共11家,债权金额共计2,162,371,667.41元。截至表决截止日,共有7家债权人向管理人送达表决票。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6家,占出席会议人数7家(即参与表决人数)的比例为85.71%,其代表的债权额为1,982,732,381.8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162,371,667.41元的比例为91.69%。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表决事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久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宁波金源复合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宁波可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