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7日,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我所等五家宁波地区的律所合作签约暨实务导师聘任仪式成功举行。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朱丹、党委副书记陈伟、副院长李伟、系主任李春燕、拟受聘的实务导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签约及受聘仪式。
(图: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列席人员)
我所高级合伙人陈勇、张建立、胡栋被聘为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签订了院所合作协议,院所双方在教学实践、人才培训、项目研究等方面达成合作。院所合作进一步推动法学教育体制创新,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实现高校法学教育与实践的良好对接。
(图:宁波地区律所部分列席人员)
(图:我所高级合伙人陈勇与财大法学院签约)
(图:我所高级合伙人胡栋接受财大法学院聘任担任实务导师)
本次我所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合作,有助于提升我所在各大高校的知名度,为我所未来的发展储备更多优质人才。同时,更进一步加强了学术界和实务界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理论与实践互利共赢,为法学教育的发展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王家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