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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家旺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根据宁波大家旺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1月8日作出(2024)浙0206破申36号《决定书》,决定对宁波大家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旺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推进大家旺公司预重整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案件需要,临时管理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大家旺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685431411,登记机关为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股东徐成斌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黄山西路201号4幢1号-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塑料制品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

二、主要财产情况

大家旺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其开发的“小港甜蜜家园北地块(江南美景)”项目,该项目基本现状如下: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江南公路以南、经二路以东小港甜蜜家园北地块,由大家旺公司北仑分公司于2010年10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类(用途):商务金融及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9345.50㎡;土地使用期限至2079年11月25日(宗地内商务金融用地使用年限至2049年11月25日),目前该土地存在查封及抵押。

主要规划指标为:建筑容积率:≥2.0且<2.3;建筑密度≤40%;绿地率:商务办公、商业≥20%,住宅30%,混合用房按不同用途的建筑面积比例测算绿地率;建筑规模26048.28㎡(其中地下室4369.21㎡、住宅10562.06㎡、商务办公8987.96㎡;商业1475.07㎡、物业管理用房76.16㎡、物业经营用房90.66㎡)。

(二)在建工程现状

该项目于2010年1月8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11年4月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1年5月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11年6月开始施工,于2012年12月起停工至今。

目前项目桩基工程已基本完工。

三、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意向投资人,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约束性效力,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2.本招募公告披露的大家旺公司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作为临时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独立作出价值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3.本次招募为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大家旺公司尚未进入正式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并在具备其他条件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转入重整程序,但能否转为重整程序、转为重整程序时间、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及表决通过的时间等均具有不确定性。

4.预重整期间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公司的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的,如预重整方案经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审核确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

5.临时管理人有权就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中止、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以及延长招募时间或重新招募,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临时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四、招募条件

拟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业或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将优先予以考虑。

五、招募主要工作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1月20日17:00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以下地点。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江安路407号钻石广场办公楼1207室;

2)联系人:曹卓颖;

3)联系电话:13396690268,0574-87520647。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的意向报名书(范本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3)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范本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附件3)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如:最近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同意对大家旺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范本详见附件4)。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缴纳报名保证金

为证明意向投资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后经临时管理人通知,应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或等额保函)。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出具保密承诺函且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临时管理人指定期间内提交投资方案。本次招募不对投资方案进行限定,意向投资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项目实际情况自主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投资方式。

(五)遴选评审

临时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遴选工作,根据相关遴选机制确定本次招募的中选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遴选方式及程序由临时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若届时只有1家意向投资人进入正式遴选程序,其提供的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的,则该家意向投资人即确定为大家旺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意向投资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其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并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七)保证金的处理

1.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可以在提交投资方案之前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对于提交投资方案之前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其退出说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被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之前,如果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该主体的竞选资格并没收其已缴纳的保证金。

 

欢迎有实力与意向的社会各界人士与企业前来接洽,参与大家旺公司预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宁波大家旺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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