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8日作出(2025)浙028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百顺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债权人应于2025年6月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请在本页下载债权申报文件并按照说明完成债权申报文件的填写。
管理人具体工作时间及申报地点等如下: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申报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大闸南路500号来福士办公楼18楼;
(3)联系人:胡律师;
(4)联系电话:19906747494。
本案定于2025年6月19日9时在余姚市人民法院(地址: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0 号)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