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4日作出(2025)浙0211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实力物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后又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
债权人应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请在本页下载债权申报文件并按照说明完成债权申报文件的填写。
清算组具体工作时间及申报地点等如下: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申报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大闸南路500号来福士办公楼18楼;
(3)联系人:胡律师;
(4)联系电话:19906747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