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对宁波大家旺实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宁波大家旺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3月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人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
具体工作时间、申报地点等如下: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大闸南路500号来福士广场18楼;
(3)联系人:曹卓颖;
(4)联系电话:1339669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