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7]2479号《关于同意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本所高级合伙人陈勇律师、王冶律师、徐洁律师等组成项目服务团队,为该挂牌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目前,本所律师团队参与的多项挂牌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功能材料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高分子接枝改性材料的领先制造商。主导产品有高分子相容剂、工程塑料增韧剂、粘合树脂和薄膜等,应用领域涵盖改性塑料、低烟无卤阻燃电缆料、木塑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和光伏材料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