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所三叨知识产权团队经办的某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两被告的涉外定牌加工行为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本案经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历时三年最终尘埃落定。
这是继“PRETUL”案之后,三叨知识产权团队在最高人民法院胜诉的第二个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案。
这也是在“PRETUL”、“东风”案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就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做出的又一个民事判决。
正如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强调,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涉外定牌加工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国内和国际的经济发展大局……涉外定牌加工贸易方式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方式,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人们对于在涉外定牌加工中产生的商标侵权问题的认识和纠纷解决,也在不断变化和深化。通过司法解决纠纷,在法律适用上,要维护法律制度的统一性,不能把某种贸易方式(如本案争议的涉外定牌加工方式)简单地固化为不侵犯商标权的除外情形,否则就违背了商标法上商标侵权判断的基本规则。
相信本案作为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领域的一个全新判决,势必引起广泛的关注。关于本案判决的详细解读,敬请期待后续分享!
本案诉讼代理人为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三叨知识产权团队俞则刚、商双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