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日,本所律师承办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65年,是宁波市第一家上市公司,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是长三角地区房地产开发龙头企业,被誉为住宅专家、豪宅巨匠,是中国一线豪宅荣安府的完美缔造者。2005年7月被评为浙江省住宅产业十大领军企业,2010年7月获评宁波市最佳效益企业,在宁波市纳税50强;中名列前茅。
本项目的承办律师为陈农律师、王冶律师、刘燕妮律师。